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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主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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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9997人看过
导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主要是什么

我们普通民众平时也根本不需要去了解多么专业的建筑理论的知识,但是在建筑行业的有些问题和我们日常生活却是息息相关的,例如刚买的楼房还没住多久自己就发现排水系统是存在问题的,先不要着急自己花钱去找人来维修,因为工程都是有质量保修期的。但是大家首先也要知道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主要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主要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二、工程质量保修的期限是什么?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建筑保温工程,为五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

5、其他工程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房屋建筑所有人和施工单位保修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

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工程保修金是承包方保证工程交付后在最低保修年限内正常使用的一种措施。承包方应采用预留保修金的方法,作为对工程质量和保证工程正常使用的担保。

设立、预留保修金以及保修金占工程造价的比例和数量,由承发包双方在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约定。如工程保修发生争议,确属承包方的保修范围,不论是否设立保修金,或者保修金已经使用完毕,承包方均应承担保修责任。

通过以上资料就能够看得出来,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其实就是包括工程像是地基等这些基础的工程,而我们开头提到的防水,上下管线,供暖供热这些都属于保修范围,它们在相应的保修年限内出现的问题都是由建筑商免费给维修的,至于保修期这些国家都是有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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