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制度的不断完善,有关犯罪行为的侦查、判定越来越严格。而生活中常见的违法行为多为伤害较轻的行为或是行政违法的,违法行为人或犯罪嫌疑人多处以拘留,还有一种则是确定了犯罪当事人的,这类情况会被送入看守所。那么,苏州一看探视可不可以呢?拘留所与看守所又有哪些不同呢?
一、看守所探监可不可以
1、根据司法的实际情况,如果是未决犯,家属是探视不到的,只能通过委托律师来会见,了解在押人员的情况。如果是已经判刑后,现在关押在看守所,直系亲属是可以探视的,带户口和身份证,这两样缺一不可,因为规定只有直系亲属才可以探监,要用户口本证明是直系亲属,这样证件齐全方便的您的及时的探视。
2、行政拘留、治安拘留可以探视,但如果是刑事拘留的,在拘留期间是不能探视的。
3、行政拘留的,可以提前预约探视。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探视。
4、探视时,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需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其他东西不得送至被处罚人。
5、刑事拘留的,近亲属在其拘留期间不可以探视,但律师可以作为辩护代理人进行探视。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二、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是什么?
1、不同的法律依据。拘留所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设置的;而看守所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和看守所条例规定设置的。
2、不同的法律性质。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因此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而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已决犯,因此看守所具有刑事羁押机关的性质。
3、不同的羁押对象。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已决犯。
4、是否有法律监督不同。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而拘留所的监督则无明文规定。
综上所述,有关苏州一看探视是否可以以及与拘留所的区别小编已经进行了详细解答,一般进入看守所且法院并未判刑的犯人是不允许探视的,可以委托律师交流;在判刑后等待探视通知遵循一定的程序可以进行探视。但一般在看守所确定判刑且在一年以上的会在一月之内送至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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