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伤残误工费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时间:2024-07-24 02: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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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1、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其实现在的用人单位在新员工没有经过正式的培训之前是不会让其上岗工作的,培训这段时间不仅是要让当事人对于自己的工作有一定的了解,用工安全教育也会在此期间渗入到新员工的工作意识当中的。可工伤彻底的不会发生也有些不切实际,甚至有人还因为工伤身体上成了十级伤残,那么,工伤十级伤残误工费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工伤十级伤残误工费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工伤期间的误工费是属于职工正常的停工留薪待遇,停工留薪待遇和几级伤残没有关系。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在我国职工工伤十级赔偿
工伤十级享有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因为工伤和公司索赔误工费这和几级伤残没有任何的关系的。因此,工伤十级伤残误工费也就是所谓的停工留薪期间的具体所得,这个就需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具体的出具当事人的十级伤残能够恢复到正常上班所需要的时间,比如说还需要三个月,那误工费就是发放三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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