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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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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04 · 3868人看过
导读:亲生父母对子女除了享有抚养权、探视权以外,其实还有一个监护权。毕竟子女在尚未成年之前都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就需要有人对其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但即使是监护关系也是有终止的情况,那么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呢?律图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亲生父母对子女除了享有抚养权探视权以外,其实还有一个监护权。毕竟子女在尚未成年之前都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就需要有人对其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但即使是监护关系也是有终止的情况,那么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呢?律图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监护关系成立后,得因法定缘由而终止。出于监护人方面的原因有:死亡,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法定监护人被监护人的亲属关系消灭,监护人因正当理由而辞去监护职务或依法被取消监护人资格等。出于被监护人方面的原因有:死亡,已成年,为他人收养,父母不能行使的原因消灭,撤销无行为能力的宣告等。

1、被监护人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未成年人成年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成年精神病人恢复健康状态时,监护即告终止;

2、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的,监护关系不复继续,当然终止;

3、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条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也即丧失监护能力,监护关系理当终止;

4、监护人辞去监护。监护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辞去监护。在指定监护人,辞去监护须经协商或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擅自辞去的不发生辞去效力;

5、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义务或损害被监护人利益的,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可由人民法院撤销其监护。

二、怎么解除监护关系

监护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的,所以当被监护人已经具备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关系即应解除。监护关系的解除原因如下:

1、未成年人已达成年的法律事实或监护人、被监护人死亡的法律事实,自动解除他们之间的监护关系,无须进行某种解除监护关系的法律形式。但是对于解除原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关系,则应通过民事诉讼特别程序,方可撤消其监护;

2、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的、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的,或者侵害被监护人人身及合法权益的,则应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单位提起变更监护人的诉讼程序,撤消原监护人,重新指定监护人。

小编就为大家解答到此。监护关系的终止与监护关系的解除其实是不一样的,这点大家一定要搞清楚,一般在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有不利行为或者损害到被监护人利益的情况下,那么可以申请解除监护人的监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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