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是属于公众人物,一些狗仔可能会利用这一点进行偷拍或者跟拍明星,那么明星可以告狗仔侵犯肖像权吗?根据相关的说法,我没看到,其实偷拍或者跟拍就已经构成了侵犯肖像权,但至于明星是否可以告狗仔,我觉得这完全取决于明星自己了。具体我们往下看。
只要是未经合法公民允许,擅自这样做的都算。所以,如果明星真的追究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
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侵犯肖像权也作出一些相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偷拍他人的隐私照片,其行为涉嫌侵犯别人的隐私权,至于肖像权,需要满足以下要件,可视为侵犯了肖像权。
1、侵害肖像权责任构成的首要条件,是肖像使用。
从严格的意义上讲,肖像为肖像权人所专有,他人不得私自制作其肖像。但是,在各国立法及实务上,只是制作肖像而不予以使用,一般尚不足以构成侵害肖像权责任。
2、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
肖像权是公民的专有权,他人对肖像的使用应遵循与肖像权人的约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破坏了肖像权的专有性,具有违法性。同时,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主观上具有过错。
3、无阻却违法事由而使用。
虽然未经本人同意而使用他人肖像,但如果有阻却违法事由,则该使用行为为合法。所谓阻却违法事由,即为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或为了公民自身的利益而必须制作或使用公民肖像的合理使用肖像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侵害肖像权责任构成以具备以上三个要件为已足,不得主张营利目的为侵害肖像责任构成的必备要件。
此外,偷拍别人的隐私照片,其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报案,要求依法处理。
相关法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上面的文章就有详细介绍了,关于侵犯肖像权的一些行为,提醒我们的是,不仅不要做侵犯肖像权的一些行为,还应该依法履行相应的职务,来进行相关的监督,明星可以告狗仔侵犯肖像权吗这一问题值得我们进行下一步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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