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能够知道监护人的一些基本条件,这也就意味着,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当监护人,那么监护人确认之诉起诉状什么内容?根据相关的规定,监护人确认的起诉状中,应该包括监护人的一些身份信息,以及具体能当监护人的条件,详细我们看下文。
一、监护人应该样确定
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父母是孩子天经地义的监护人,但是如果父母不在了或者没法照顾孩子,孩子的监护人怎样确定呢,是不是只有指定的一部分人才有权监护孩子?
(一)怎样确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对未成年人确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确定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又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作为监护人。
3、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怎样确定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对精神病人确定的监护人。从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角度来看,精神病人可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但法律规定的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相同的。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
1、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2、其他近亲属;
3、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并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
4、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监护应该如何公证
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监护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当事人享有监护权的事实或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监护协议真实、合法的活动。有些情况下,特别是在涉外交往中,监护人为履行监护职责首先要证明自己享有监护权,在这种情况下,公证处可以为当事人办理监护公证。
监护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监护协议公证也可由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件;
(二)与被监护人关系的证明;
(三)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
(四)其他材料。如监护协议,有关单位同意的证明等。
以上的文章的内容就是有关监护人的一些相关的具体措施,以及具体条件,我们不仅能够知道,监护人的确认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并且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当监护人,监护人确认之诉起诉状什么内容等相关材料,小编就给您介绍这么多了。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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