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的撤销其实应该是指原告在提起了离婚诉讼之后后悔了又想要撤诉的情况。从相关规定中可以知道,离婚案件是允许当事人撤诉的,而此时撤诉的主体只能是原告一方,通常要在法院判决之前提出撤诉的申请。不过要是在开庭的过程中原告一方没有出庭的话,则此时可能会按照原告撤诉来处理。
一、离婚诉讼可以撤销吗
起诉离婚后能撤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上述规定是基于维持家庭的稳定和培养夫妻感情而制定的,同时也是对那些视离婚为儿戏的人一种限制。但这个规定也不是对离婚撤诉后所有案件都是这样处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是不受时间限制的。这就需要当事人提供有力的证据,证实“新情况、新理由”,否则,法院在六个月内,是不会重新立案的。
但有一个情况需要特别注意,就是当你起诉后发现法院没有管辖权,有些没有经验的法官会劝你撤诉,然后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当事人不知法律特殊要求,尤其是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茫茫然撤了诉,再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时,又被告知半年后才能起诉时,当事人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正确的做法是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而不是撤诉之后又重新去起诉。
二、离婚撤诉需注意哪些事项
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
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各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
若在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之后,夫妻双方又和好了的,那此时原告方需要向法院提出撤诉的申请,不然案件就会按照正常的流程处理,最终作出判决。而撤诉的过程总也有需要当事人注意的事项,其中在撤诉之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那在6个月之后才允许原告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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