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历史时期由于法制不健全,很多农村地区结婚都是只办酒宴,不登记的。办过酒宴后,就认为双方结婚,具有婚姻关系,之后双方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一起行事,就构成了事实婚姻。随着法律健全,人们也开始关注,现在的法律是否保护事实婚姻这个问题。
我国法律是保护事实婚姻的。但是,这里有一个时间节点:1994年2月1日。在节点之前的事实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在这个时间节点之后的事实婚姻,如果没有去补办结婚手续的话,是不按照事实婚姻算的,只能算作是非法同居。很多人会奇怪,为什么在同一天前后,会有两个不同的结果?
之所以会出现两种结果,是因为,在1994年民政部公布实施了《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这两种结果出现,是法律对实践的适应和变通。事实婚姻的存在,是当时的社会条件和们的观念所决定的。随着法律进步,开始,我国法律就没有事实婚姻这个概念了。如果,现在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而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只能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青年男女在处理男女关系时,要注意保护自身权益哦!如果出现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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