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手续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对于离婚手续是否可以在异地办理,相信很多人还是一头雾水,众说纷纭,一些人认为可以,另一些人认为不可以。
首先我们要知道夫妻离婚分为了两种方式,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其中协议方式下离婚,明确要求夫妻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手续,因而严格意义上来说,协议方式下就是不能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的。
下面我们要看一下诉讼方式离婚,这其实就是去法院起诉离婚。
从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中的规定可以知道,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其实允许夫妻在异地离婚。具体就包括以下情形:
1、夫妻任何一方不在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在其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要是夫妻双方都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起诉离婚一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考虑到有些情况下可能没有经常居住地的,那么由提起离婚诉讼一方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中有任何一方被劳动教养或者在监狱服刑的,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也就是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要是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可以由原告方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如果夫妻属于军人的话,则诉讼离婚情况就更为特殊一些了。军人在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根据情况而定的,有如下2点:
(1)不是军人身份的对不是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起诉离婚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起诉离婚一方的住所地或者被起诉离婚一方的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夫妻任一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起诉离婚的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离婚一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起诉离婚一方经常居住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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