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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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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20 · 2414人看过
导读: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一方有经济困难的,可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无论是男女双方谁提出的离婚问题,确定了双方已没有感情,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都是平分的,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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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方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一方有经济困难的,可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

二、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离婚财产的分割就是离婚时对于夫妻二人共同财产的分割,离婚时要依据法律规定将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进行分配,一般情况下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均等分割,出现特殊情况时可不均等,双方存在较大有争议时,可依据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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