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是指行为人抱着非法占有的目的,适用暴力、胁迫等方法,从财物主任或者是保管人那里当场强行抢走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抢劫罪的,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行为人具有法律规定的严重情形的,如入户抢劫、抢劫银行等,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我国法律对抢劫罪的立法上没有对数额和情节作出认定标准或是限制性的规定,只要是适用暴力等手段实施了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构成抢劫罪,但对于情节显著轻微的,按照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不认为是犯罪。
抢劫罪侵犯的客体不仅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有公民的人身权,但抢劫罪为什么规定在刑法侵犯财产罪这一类那?首先我们应当明确的是,行为人实施抢劫行为的,其首要目的是要抢取财物,使用暴力手段是为其目的服务的,行为人的本意并非是要伤害他人人身安全。
抢劫罪的客观表现是行为人对财物所有者或是保管者当场使用暴力手段或是威胁等,使得受害人不敢反抗或者是无法反抗,劫走财物的行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抢劫罪是当场对受害人实施暴力等强制手段。
抢劫罪的主体是只要是年龄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抢劫罪的要负刑事责任。
犯抢劫罪的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应为直接故意,以将公私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为目的,假如行为人没有这种非法占有的目的的,是不会构成抢劫罪的。举个简单的例子,甲捡到乙的钱包,乙找到甲要求归还遭拒绝的,乙将钱包抢回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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