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离婚变得越来越简单,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不断飙升,而很大一部分的离婚夫妇都是已经有了孩子,那么这就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了。
首先,我们来谈谈什么是抚养权。抚养权,顾名思义是父母对子女的一项人身性权利,毕竟是基于双方之间的血缘关系存在的,而拥有孩子抚养权的父母可以决定孩子在成年之前是否和他们一起生活。《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他们与子女的关系不会更改,他们仍有抚养和教育孩子的权利和义务;孩子由其中一方抚养直到成年。
两个人离婚关于抚养权这个问题,不论是协议离婚,抑或是法院判决,抚养权的所属都应该遵循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前提。所以夫妻离婚之后,如果父亲或者母亲或者是父母双方的状况和抚养能力发生变化而导致孩子身心健康受到影响的,都可以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那出现什么情况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呢?
一、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因为患有重大疾病或因为伤残而没有办法抚养孩子。
二、和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没有履行抚养义务并且存在虐待孩子的行为,或者因为和他生活导致孩子身心健康受到不良影响的。
三、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且尚未成年,他想要跟随某一方生活,而且他选择的那一方有抚养能力时,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四、如果有其他正当合理理由的也可以向法院提出变更申请。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应该充分尊重孩子的意愿以及充分考虑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保持这个大前提不变,夫妻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则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再提醒一点要注意的,离婚后就变更子女抚养权的,需要另起一项新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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