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违约金和保证金不是同一概念,下面就民法典中的违约金和保证金做具体介绍:
1.违约金
从字面我们就可以很明显的得知违约金即违反违背约定所需支付的金额,进一步也可以理解为因为违约造成他人损失而需支付的赔偿金额。所以这里涉及了两个方面,一是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二是违反约定造成损失的赔偿金,因此就产生了赔偿金额的差异,如果合同约定的金额少于造成了的损失金额的,赔偿时可以要求适当的减少,如果是小于造成的损失的,应该在约定金额上适当的增加。双方签订合同时可以就不及时履行合同内容约定违约金,如果超过期限仍然没有履行,债权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但是此时的违约金仅针对不及时履行不及时的赔偿,赔偿之后,还是要继续履行债务。
2.保证金
保证金也是签订合同时的约定,是为了让合同约定的内容得以有效履行实施而提供的保障行为,为了保证合同双方当事人自觉的履行各自的义务,保证金一般是存入第三方公证机关。保证金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出现在合同中,一种存在于债务中,为了对方可以依照约定履行债务而要求对方提供的。出现在三种合同类型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商业合同,一种是租赁合同,还有人说劳动合同中也可以规定,我国劳动法明文规定了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得要求劳动者缴纳保证金,所以如果你们签订合同时,用人单位要求扣除员工一个月工资时,这属于不合法的行为,可以拒绝,如果已经交了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退还,不退还的,可以去相关行政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商业合同和租赁合同约定保证金是合法合规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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