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们国家《民法典》的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或者是在生完后的一年内、中止妊娠后的六个月内,是不允许男方提出离婚的。但在此期间内,女方提出离婚是不受限制的,并且也不是说男方在这个期间内是绝对不能提出离婚的,有些特殊的情况,男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如果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需要受理的,也是会依法受理的。具体有以下的几种情形:
第一种情况,假如女方怀孕,是因为在于男方婚后和其他人通奸导致的怀孕,这个时候男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根据法律的规定,男女双方在确定婚姻关系之后,在婚姻的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是有相互忠实的义务的,婚后女方和其他人通奸的行为,已经违背了法律所规定的相互忠实的义务,并且对男方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如果这种情况下不让男方起诉离婚,对男方来说是很不公平的,因此这种情况男方起诉离婚并不受限。但是应当注意的,如果女方是在和男方结婚之前与其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怀孕的,男方在婚后发现并以此为理由要求离婚的,那么法院是不受理的,由于当时男女双方并未结婚,女方对男方并不负有忠实的义务,而且法律也并不干涉婚前性行为,所以男方不能以此为理由而提出离婚。
第二种情况是家庭暴力,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女方对男方一直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男方难以忍受,这种情况下,即使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也是可以提出离婚的。
第三种情况是女方小产后,身体已经恢复,这种情况下男方也是可以提出离婚的请求。
第四种情况,在婚姻的存续期间,女方因为家庭暴力,或者一些其他的行为会危害到男方的生命安全或者人身安全的,男方为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安全而提出离婚的,法院是应当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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