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面劳动合同期限怎么填?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一般书写格式: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合同: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个月;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一般书写格式: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年__月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般书写格式: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________________为工作任务完成并终止合同的标志。
二、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公司可以单方面的决定双方劳动关系的时间长短,但是截至劳动关系到期之后公司其实都没有单独的权利无缘无故的就终止了双方的劳动关系。至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是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才能生存的,并且,劳动合同的期限问题这也是必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的。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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