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认定工伤的六种情形,其中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在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而该职工在交通事故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则应该认定为工伤。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单方交通事故工伤认定也必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职工必需在上下班途中,这里的“上下班途中“指的是职工在合理时间往返于工作地与经常居住地或者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从目前来看“上下班途中”的外延不断在拓展,就合理路线而言,现在已不仅仅局限于必经路线。
二是因为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这里所说的交通事故可能是职工自己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造成的,也可能是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
三是职工本人不承担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其中,认定职工对事故是否承担主要责任是单方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关键所在。
由于单方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中不涉及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物损失,人们存在一个认识误区,即驾驶者本人应该负全部责任或至少是主要责任,但实际上,单方交通事故也有可能是客观意外因素引起的。只要驾驶者本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然存在轻微违章行为,但其违章行为并不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全部原因或者主要原因,因此不能认定驾驶者本人对单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单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同样要由相关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或由人民法院裁决,如果责任认定由职工承担主要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相反,职工不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则应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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