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赔偿标准 >大丰市国家赔偿标准

大丰市国家赔偿标准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大丰市国家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大丰市国家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大丰市国家赔偿标准

(一)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

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二)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

1、造成身体伤害的

(1)医疗费

按实际情况。

(2)护理费

按实际情况。

(3)误工费

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1)医疗费

按实际情况。

(2)护理费

按实际情况。

(3)残疾生活辅助具费

按实际情况。

(4)康复费

按实际情况。

(5)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6)生活费

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3、造成死亡的

(1)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2)生活费

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三)致人精神损害的

(1)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精神损害抚慰金

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应当在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下(包括本数)酌定;后果特别严重,或者虽然不具有受害人经鉴定为轻伤以上或者残疾的情形,但是确有证据证明前述标准不足以抚慰的,可以在百分之五十以上酌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应当在兼顾社会发展整体水平的同时,参考下列因素合理确定:

1)精神受到损害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

2)侵权行为的目的、手段、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过错程度、原因力比例;

4)原错判罪名、刑罚轻重、羁押时间;

5)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

6)纠错的事由以及过程;

7)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少于一千元;数额在一千元以上的,以千为计数单位。

赔偿请求人请求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少于一千元,且其请求事由符合本解释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情形,经释明不予变更的,按照其请求数额支付。

(四)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

(1)返还财产

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2)相应赔偿金

1)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按下文第2)、第3)的规定。

2)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3)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4)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5)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3)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4)利息

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大丰市国家赔偿项目

(一)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

每日赔偿金

(二)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

1、造成身体伤害的

(1)医疗费

(2)护理费

(3)误工费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1)医疗费

(2)护理费

(3)残疾生活辅助具费

(4)康复费

(5)残疾赔偿金

(6)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

(1)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2)生活费

(三)致人精神损害的

(1)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精神损害抚慰金

(四)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

(1)返还财产

(2)相应赔偿金

(3)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4)利息



大丰市国家赔偿计算方式

一、大丰市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862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60178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8486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7796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2597元;

6、上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工资性收入28124元,经营净收入约六千四百元,平均负担系数为1.84;

7、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54841元

(2)采矿业118302元

(3)制造业103619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61610元

(5)建筑业78114元

(6)批发和零售业107279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10171元

(8)住宿和餐饮业约五万六千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80782元

(10)金融业约十六万四千元

(11)房地产业95203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5183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57913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87686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82409元

(16)教育149417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53012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23618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71844元

二、大丰市国家赔偿计算方式

(一)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

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二)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

1、造成身体伤害的

(1)医疗费

按实际情况。

(2)护理费

按实际情况。

(3)误工费

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1)医疗费

按实际情况。

(2)护理费

按实际情况。

(3)残疾生活辅助具费

按实际情况。

(4)康复费

按实际情况。

(5)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6)生活费

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3、造成死亡的

(1)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2)生活费

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三)致人精神损害的

(1)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精神损害抚慰金

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应当在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下(包括本数)酌定;后果特别严重,或者虽然不具有受害人经鉴定为轻伤以上或者残疾的情形,但是确有证据证明前述标准不足以抚慰的,可以在百分之五十以上酌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应当在兼顾社会发展整体水平的同时,参考下列因素合理确定:

1)精神受到损害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

2)侵权行为的目的、手段、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过错程度、原因力比例;

4)原错判罪名、刑罚轻重、羁押时间;

5)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

6)纠错的事由以及过程;

7)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少于一千元;数额在一千元以上的,以千为计数单位。

赔偿请求人请求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少于一千元,且其请求事由符合本解释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情形,经释明不予变更的,按照其请求数额支付。

(四)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

(1)返还财产

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2)相应赔偿金

1)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按下文第2)、第3)的规定。

2)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3)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4)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5)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3)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4)利息

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该大丰市国家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4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大丰市律师

2小时前

可以代理劳动仲裁官司吗?

解正军律师 最近回复:

可以的,具体的情况怎么样

2小时前

对于再审立案后如何处理想了解:再审中能否提出新证据?

张衡律师 最近回复:

审可以提出新的证据,但是新的证据一定要能够证明原审判决确有错误,不是证明事实有错误,因为再审案件是一个纠错案件,如果在原来的证据情况之下,原审判决没有错误,则提出的相应事实不能不生对原审法庭所做的判决。我以为翻的情况之下,新证据不能够成立为在审不新证

2小时前

想承包法人设备及厂房出现问题会找法人吗?

孙恒律师 最近回复:

您好,我们可以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4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