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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的标准包括: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吴中区工伤死亡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吴中区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吴中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25年吴中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
(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享受主体 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2、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吴中区工伤死亡赔偿项目

2025年吴中区工伤死亡赔偿项目
一、丧葬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吴中区工伤死亡计算方式

2025年吴中区工伤死亡赔偿计算公式
一、丧葬补助金
计算公式: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计算公式: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20
备注: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2025年吴中区经济数据:
1、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538元
2、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者支出20371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598元
4、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607元

该吴中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吴中区律师

21秒前

对方不履行合同能否要求强制履行赔偿

汕头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1.当对方不履行合同,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可要求强制履行赔偿。强制履行需债务标的适宜且具可执行性、对方存在不履行或履行不符约定的情况,同时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请求。若合同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则无法要求强制履行。赔偿方面,可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但不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损失,若有违约金约定也可主张。 2.解决措施和建议: -仔细审查合同,确认债务标的是否适宜强制履行。 -收集对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约定的证据。 -及时在合理期限内以书面形式请求强制履行。 -核算损失时,确保不超违约方预见范围。 -查看合同约定,若有违约金条款及时主张。

59分钟前

对方不履行合同能否要求强制履行赔偿

惠州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强制履行合同是保障守约方权益的重要方式,但有严格条件限制。债务标的需适宜强制履行且具有可执行性,比如交付普通商品的合同通常满足该条件;同时,需对方存在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并且,债权人要在合理期限内请求,否则可能丧失要求强制履行的权利。 (2)当合同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像提供具有人身属性的劳务,或者履行费用过高时,不能要求强制履行。 (3)在赔偿方面,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涵盖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不过不能超过其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损失范围。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守约方还能主张违约金。 提醒:在遇到对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时,要及时判断是否符合强制履行条件并在合理期限内提出请求;主张赔偿时注意损失范围的界定。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小时前

对方不履行合同能否要求强制履行赔偿

广东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强制履行条件 1.确保债务标的适宜强制履行且具有可执行性,如交付特定的货物等行为可被执行。 2.确认对方存在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情况。 3.债权人要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强制履行的请求。 (二)赔偿要求 1.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涵盖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 2.若合同有约定违约金,可主张违约金,但赔偿总额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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