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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北管理区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察北管理区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察北管理区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察北管理区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

根据伤残程度等级或者死亡后果等酌定。

(1)按伤残十个等级且最高额为50000元对照赔付,如伤残十级为1000-5000元,伤残九级为5000-10000元,以此类推。

(2)死亡的统一按照伤残最高标准50000元赔付。

(3)肇事司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受害人或其近亲属要求给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不予支持。

察北管理区精神损失费赔偿项目

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察北管理区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一、察北管理区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867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1278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9364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5071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271元;

6、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60706元

(2)采矿业95838元

(3)制造业80289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5727元

(5)建筑业69392元

(6)批发和零售业63068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7698元

(8)住宿和餐饮业45346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2218元

(10)金融业95401元

(11)房地产业71833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9874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93508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5032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4796元

(16)教育86608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86762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8373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4221元

二、察北管理区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1、十级伤残=1000-5000元

2、九级伤残=5000-10000元

3、八级伤残=10000-15000元

4、七级伤残=15000-20000元

5、六级伤残=20000-25000元

6、五级伤残=25000-30000元

7、四级伤残=30000-35000元

8、三级伤残=35000-40000元

9、二级伤残=40000-45000元

10、一级伤残=45000-50000元

11、死亡的统一按照伤残最高标准50000元赔付。

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可以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进行量化。

该察北管理区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4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察北管理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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