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大兴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大兴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的事件,赔偿金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赔偿项目包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家属交通费、家属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大兴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大兴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大兴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1.医疗费

(1)含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其他

(2)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3)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4)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

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正式票据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住宿费

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8.丧葬费

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9.死亡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12.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可能同时包括维修被损车辆所支出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车辆重置费、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大兴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营养费

7.住宿费

8.丧葬费

9.死亡赔偿金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12.财产损失


大兴区交通事故死亡计算方式

一、大兴区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415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84023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4754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5617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3745元;

6、上年度大兴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27535元(10628元/月);

7、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77376元

(2)采矿业152773元

(3)制造业169210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98210元

(5)建筑业146308元

(6)批发和零售业180062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34361元

(8)住宿和餐饮业63642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90038元

(10)金融业298200元

(11)房地产业131866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68331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15797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14095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78845元

(16)教育201129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216920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24007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76154元

二、大兴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1)含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其他。

(2)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3)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4)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

误工费=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合理部分),也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范畴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20—40元/天×营养期限

7.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受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

8.丧葬费

丧葬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9.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扶养人数

(3)被扶养人在60-75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扶养人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扶养人数

(5)被扶养人有数人时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致残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12.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可能同时包括维修被损车辆所支出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车辆重置费、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大兴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4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大兴区律师

50分钟前

对方没有什么过错,小的2岁,老二11岁,大的14岁,三个孩子?

杨云宝律师 最近回复:

具体说一下情况以便于更好分析问题

51分钟前

对方没有什么过错,小的2岁,老二11岁,大的14岁,三个孩子?

苏广文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请详细说明一下情况,根据现实情况,具体分析处理。。

51分钟前

员工下班途中摔伤老板要赔钱吗

西宁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因情况而定。若员工下班时遇到非主责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事故等所致伤害,可视为工伤;而仅自摔伤,未能碰上此类意外,则通常无法算作工伤,老板可不承担赔付。何谓工伤,就在于致伤缘由与责任。需进行责任界定,如能证明确系员工非主因导致受伤,或是因不可避免之因素造成,或许将获特殊处理。因此,需多角度分析,参考有关规定予以评定。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4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