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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轻伤害赔偿标准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根河市轻伤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根河市轻伤害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根河市轻伤害赔偿标准

1、轻伤害但未致残

赔偿数额=医疗费+康复费、整容费及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补助伙食费+营养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诉讼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和费用清单等据实计算

康复费、整容费及后续治疗费: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意见确定

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受害人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根河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同或者相近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根河市自治区护工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正式票据计算

住院补助伙食费:参照根河市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参照根河市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住宿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诉讼费:案件诉讼费用按照相应法律的规定处理

2、因轻伤害致残

赔偿数额=轻伤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鉴定费

残疾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鉴定费:按照鉴定机构出具的发票确定


根河市轻伤害赔偿项目

1、轻伤害但未致残

赔偿数额=医疗费+康复费、整容费及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补助伙食费+营养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诉讼费

2、因轻伤害致残

赔偿数额=轻伤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鉴定费


根河市轻伤害计算方式

一、根河市自治区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921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6295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96万余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6667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444元;

6、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71429元

(2)采矿业142301元

(3)制造业91047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0748元

(5)建筑业60880元

(6)批发和零售业79896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04584元

(8)住宿和餐饮业48506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3337元

(10)金融业97446元

(11)房地产业59438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0688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92225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2855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5730元

(16)教育91871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91562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4989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81234元

二、根河市自治区轻伤害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康复费、整容费及后续治疗费

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意见确定

3.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受害人最近三年的年平均工资(元/年)÷365(天)×误工时间(天)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上一年度根河市相同或者相近行业职工的年平均工资(元/年)÷365(天)×误工时间(天)

4.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根河市自治区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5.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河市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合理部分),也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范畴

7.营养费

营养费=根河市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营养期

8.住宿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计算

9.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器具价格(以普通适用型为标准)×器具数量×器具更换次数(赔偿年限÷器具使用年限)

11.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3)被扶养人在60-75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5)被扶养人有数人时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致残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13.鉴定费

鉴定费按照鉴定机构出具的发票所载金额予以确认

14.诉讼费

诉讼费按照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处理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根河市轻伤害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4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根河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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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了过了一段时间可以报工伤吗

律图湘潭律师 最近回复:

通常来讲,受伤之后去报工伤是有时间规定的。当职工遭遇了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被诊断出患有职业病,又或者被鉴定为职业病,那么其所在的单位就得从事故伤害发生的那一天起,或者从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那一天起,在30天之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去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再或者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1年之内,是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不过,如果出现了特殊情况,并且经过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报告且获得了同意,那么申请的时限就可以适当地延长一些。所以,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到底还能不能报工伤,得根据具体的时间跨度以及有没有特殊情况来进行判断。

2小时前

受伤了过了一段时间可以报工伤吗

湖南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你可一定要记住这工伤申报的时间规定。就好比说,有个员工在工作中不小心被机器砸到了脚,那他就得赶紧按照规定来报工伤。单位得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要是单位没按时提,那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就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去提申请。这就好像赶火车一样,得在规定时间内上车,不然就错过。不过,要是有特殊情况,比如说员工当时受伤太严重,直接被送去急救了,没办法立马去提申请,那只要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是可以适当延长的。就像有个员工在下班路上遭遇了交通事故,当时都昏迷了,过了好几天才醒过来,这种情况就可以申请延长申请时限。所以,过了一段时间能否报工伤,可不能一概而论,得看具体的时间跨度以及有没有特殊情况。

3小时前

受伤了过了一段时间可以报工伤吗

湘潭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通常来讲,受伤之后去申报工伤是有着时间方面的限定的。当职工遭遇了事故伤害,又或者是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被诊断出患有职业病,亦或是被鉴定为职业病,那么其所在的单位就应当从事故伤害发生的那一天起,或者是从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那一天起,在30天之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的申请。倘若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来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那么工伤职工本人,或者是其近亲属,又或者是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是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1年之内,是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不过,如果存在特殊的情况,并且经过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报告并获得同意之后,申请的时限是可以适当地进行延长的。 综上所述,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到底还能不能申报工伤,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时间跨度以及是否存在特殊情况来进行判断。只有充分了解这些规定和要求,才能在受伤后正确地进行工伤申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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