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当事人若希望申请财产保全,要尽快准备齐全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存在对方可能转移、隐匿财产等使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自身损害的情况。
(二)在申请时,务必准确提供被申请人财产的详细信息,比如银行账号、房产地址等,方便法院快速实施保全措施。
(三)关注案件进展,若情况紧急,及时与法院沟通,强调紧迫性,推动法院在规定时间内尽快作出裁定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