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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医疗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等级不同,赔偿的费用也不同。临武县医疗事故赔偿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临武县医疗事故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临武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1、因医疗事故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医疗费+康复费+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补助伙食费+营养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发票,结合病历资料和医疗费清单据实计算

康复费: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或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标准计算

护理费:

(1)住院护理及出院后的短期医嘱护理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

(2)出院后的长期康复护理

护理费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结合护理依赖系数、护理年限和护理人数确定

交通费:

(1)市内

交通费=20元/天×门诊次数或者住院天数

(2)市外

乘坐长途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按照交通费发票据实计算,但原则上不得超过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住院补助伙食费:根据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情参照医疗机构意见酌情认定,一般不超过50元/天

住宿费: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医疗事故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2、因医疗事故致残但未死亡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因医疗事故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残疾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

残疾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鉴定费:根据实际发生的人身损害伤残程度鉴定费用并结合票据据实计算

3、因医疗事故死亡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因医疗事故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

丧葬费:按事故纠纷处理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临武县医疗事故赔偿项目

1、因医疗事故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医疗费+康复费+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补助伙食费+营养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2、因医疗事故致残但未死亡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因医疗事故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残疾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

3、因医疗事故死亡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因医疗事故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


临武县医疗事故计算方式

一、临武县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036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7301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9546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9580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078元;

6、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5438元;

7、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58199元

(2)采矿业68983元

(3)制造业82484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6637元

(5)建筑业62179元

(6)批发和零售业70829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6132元

(8)住宿和餐饮业43349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7793元

(10)金融业108042元

(11)房地产业77348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2305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08870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0867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78823元

(16)教育85103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17192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11988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88528元

二、临武县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需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发票,结合病历资料和医疗费清单据实计算

2.康复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3.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4.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的

误工费=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元/年)÷365(天)×误工时间(天)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的

误工费=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天)

误工天数:门诊:医治时间+医嘱休息时间(门诊1次按照误工1天计算)

住院:住院时间+出院后医嘱休息时间(医嘱休息期间定残的,可以计算至定残前一天)

5.护理费

(1)住院护理及出院后的短期医嘱护理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护理费=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住院天数×护理人数

(2)出院后的长期康复护理

护理费=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护理依赖系数×护理年限×护理人数

6.交通费

(1)市内

交通费=20元/天×门诊次数或者住院天数

(2)市外

乘坐长途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按照交通费发票据实计算,但原则上不得超过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7.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8.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情参照医疗机构意见酌情认定,一般不超过50元/天

9.住宿费

以治疗为目的产生的必要的合理的住宿费,按照住宿发票据实计算,不得超过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受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

10.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12.丧葬费

丧葬费赔偿金额=事故纠纷处理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个月

13.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4.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3)被扶养人在60-75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5)被扶养人有数人时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5.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致残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医疗事故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16.鉴定费

根据实际发生的人身损害伤残程度鉴定费用并结合票据据实计算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临武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4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临武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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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哪些补偿

律图内蒙古律师 最近回复:

这工伤后的事儿那可真是得好好掰扯掰扯。就拿那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的情况来说,那可得给经济补偿。就好比一个员工在单位兢兢业业干了五年,那用人单位就得按每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他支付经济补偿,这五年就是五个月工资。要是这员工不幸被鉴定为伤残了,那可就更不得了,除了经济补偿,还得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就好像一个员工被鉴定为九级伤残,那这两个补助金加起来那可不少,具体多少就得看他们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咋规定。再说说那停工留薪期,员工受伤了在这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可不能变,得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就跟没受伤之前一样。要是用人单位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那可就惨,得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给赔偿金,这要是经济补偿是三个月工资,那赔偿金就得是六个月工资。所以,这些工伤后的事儿可得弄清楚,不然可就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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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哪些补偿

律图鄂尔多斯律师 最近回复:

工伤后的劳动合同事宜可真值得关注。当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那经济补偿可不能少,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要是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伤残,那额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也不能忘,这具体标准可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得保持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这可是保障工伤职工基本生活的重要部分。要是用人单位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那赔偿金可得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给,这可不能含糊。就好比一辆行驶在法律道路上的车,这些规定就是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重要路标,让他们在遭遇工伤后能得到应有的待遇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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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哪些补偿

内蒙古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在工伤之后,倘若劳动合同恰好到期,而用人单位却不打算继续续签,那么此时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给劳动者。这经济补偿的标准,一般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就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要是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伤残等级,那就不仅仅要支付经济补偿了,还得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过,这具体的标准可不是随便定的,而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来规定的。 另外,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这个期间内,他们原本的工资福利待遇是不会有任何变化的,依然由所在的单位每个月按时支付给他们。要是用人单位违法终止或者解除了劳动合同,那可就麻烦了,他们还得支付赔偿金,这个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总之,这些规定都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遭遇工伤后能够得到应有的补偿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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