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要有的户口(分户)的:可以通过购房入户,或者夫妻投靠(本地有单独住房的配偶)等方式来实现。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63号): (五)逐步调整珠三角部分城市入户政策。在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其中珠海市可根据经济特区人口发展的特点,适度控制落户节奏,对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较严格的规定。要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畅通入户渠道、扩大积分入户规模,保障符合条件人员的正当合法权益。 (十二)放开直系亲属投靠。除广州、深圳市外,其他市进一步放开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间相互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投靠),不受婚龄、年龄等条件限制,凭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表格提示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1、在居住辖区派出所填写《海南省流动人员信息登记表》,登记信息起满半年后,直接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 2、在居住所在社区居委会找社区居委会登记个人居住信息起满半年后,到社区居委会通过社区居委会出具居住情况证明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这两种方式都需要登记信息起满半年,才可以办居住证,二选一是让居民方便就近登记自己的信息,方便办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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