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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干了十年,公司应政府要求拆迁,我应该享受那些赔偿?

pub****068 江苏-苏州 企业拆迁咨询 2024.04.26 06:53:22 370人阅读

我在公司干了十年,公司应政府要求拆迁,我应该享受那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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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情况可以进一步了解

2024-04-26 10:23: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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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N或者N+1

2024-04-26 07:07: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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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详细沟通一下

2024-04-26 06:58:17 回复

1、“征地”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提出用地申请,国家根据项目需要无偿划拨,企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它是由以下五个部分组成:
(1)土地补偿费,即对被征用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费。
(2)安置补偿费,即对被征用土地的农业人口的生产和生活所给予经济上的补助。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即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砍伐费等。
(4)青苗补偿费,即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农作物造成的损失一次性给予的经济补偿
(5)其他补偿费,即因征用土地给被征用土地单位和农民造成的其他方面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如水利设施恢复费、误工费、搬迁费、基础设施恢复费等。
“包干”既是所为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费包干使用办法”的策划

解答如下, 当地政府会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但有时公布的标准极低甚至不公布补偿标准。如不公布补偿标准,可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要求政府公开;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的补偿加上安置补偿费之和一般按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20倍到30倍来计算,但通过按此标准计算出来的补偿标准也不能满足当地生活水平的,如果认为补偿标准过低,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以及通过与政府协商谈判方式争取提高补偿标准。具体可致电律师告知您详细的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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