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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些主体可以成为著作权人?

杨* 江西-九江 著作权咨询 2024.04.26 12:50:00 412人阅读

下列哪些主体可以成为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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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一)创作作品的公民作为作者享有版权归属权。
“创作”这一术语涵盖了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所有智力活动。
虽然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完成其他重要的辅助性工作,但这些行为并不构成原创性的创作行为。
因为创作本质上属于事实行为,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行为。
因此,它不受个人行为能力情况的影响,不过创作出的作品必须满足一定的要求,创作主体才能够获得作者的身份资格。
尽管创作原本应该只限具有直接思维能力的自然人所独有的行为,然而在特定的情境中,一个单位也可能通过它们的特定机构或者掌握自由意志的自然人来实施或者表达这个能力,这样的话,单位也有可能被视为作者。
《著作权法》第十九条第三款有明确规定:
只要是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导,并且代表其意志进行创作,同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相关责任的作品,那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应当被视为作者。
当单位被确立为作者后,则有可能成为整个的著作权主体,从而享受作者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证明,否则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甚至其他组织都将被认定为作者。
当事人提交的所有有关著作权的草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获取权利的合同等等,都可以作为确定作者身份的有效凭证。
(二)接收者是通过继承、赠与、遗赠或任何形式的转让行为成功接收创作财产权的人士。
接受著作权的人包括直接继承遗产的继承人、受赠人、受遗赠人、顺利获得作品所有权的买家和合法持有作品原件的人,还有国家也是其中的一部分。
从理论上来讲,接受者只可以拥有创作文艺产权的继续权,而无法参与到创作人身权的分配中去,因为人身权有其自身的独特性,不对外进行转让。
(三)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只要符合以下任一个条件,他们的创作作品便能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首先,他们的作品必须是根据其作者所在国家或者说他们的常住地国家与中国签署的协定或是各种产业条约中所包含的权益得到保护的;
其次,如果他们的作品最先是在中国境内出版社出版造成轰动的效果的;
再次,未与中国签署协定或没有参加过国际条约的国家中的作者,以及原本没有任何国籍的作家的创新作品,假如是首次在中国加入的国际条约会员国中登场,而且还在会员国和非会员国内同时面世的话,也能够获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2024-04-26 12:51:00 回复

著作权的主体主要包括:
1、作品的作者。作者一般指文学、艺术、科学等作品的创作者;
2、其他依照著作权法而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九条
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您好,关于具体怎样解释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人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具体什么是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人
是著作权法保护的主体:即享有著作权权利和承担著作权义务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9条规定:“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一)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直接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著作权的原始主体。所谓直接创作的作品:指作者通过自己的构思,运用自己的技巧和方法,直接(包括书面的、口头的和立体的形式表现)反应自己的思想与感情、个性与特点的作品。帮助作者修改稿件、编辑、校对、审稿等不能成为作者,因为他们是在作者创作基础上进行修改的。
1.被视为作者法人和非法人单位也是著作权原始主体:
2.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明,就是作者。(但不能说没有署名的人就不是作者)
(二)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单位;通过继承、遗赠、转让、委托关系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
(六)规定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作为遗产可以继承。第16条还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著作权法第19条规定:“公民在死亡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三)未被视为作者的法人和非法人单位(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5条、第16条)
(四)国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国家作为著作权主体也有几种情况:
1.作者身前将作品原件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无偿转让给国家,或者将已发表的作品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无偿转让给国家;
2.作者通过遗嘱方式将其全部或部分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在他死后赠送给国家;
3.作者死亡后,其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赠,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由国家享有;
2.著作权属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终止后,没有承受其权利与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著作权由国家享有。
(五)外国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条和第13条:分为三种情况:A.外国人的作品第一次在中国境内发表;外国人的作品首次在国外发表,三十天内在中国境内发表被视为首次在中国境内发表;B.双边协议,如两个国际公约;C.与中国公民合作创作作品的外国作者,但如果中国公民放弃权利或转让权利,而该外国人所在国与中国没有双边协议或不是两个公约的成员国,他也不能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著作权人与作者的区别:著作权人不一定是作者,但作者可能是著作权人。这个问题在下面的作品的归属问题再详述。

一般职务作品,是单位职工完成单位工作任务创作的文学、艺术类作品。工作任务,是指单位职工在单位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这类作品,著作权由作者(单位职工)享有。但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有权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但如果在作品完成2年内,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不使用的,作者可以要求单位同意由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其作品,单位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在作品完成2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的2年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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