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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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
一、需要有效的证明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二、房屋继承登记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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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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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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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所需材料: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A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 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B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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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房屋继承协议书
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其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医疗补助费×××元(可以约定其他费用)。
三、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四、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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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六编 继承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条 本编调整因继承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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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相关咨询
律图阿里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在执行程序中,强制执行所涉及的相关费用通常应当由被执行方负担。
因此,若被执行人为诉讼案件中的原告,则该笔费用应由原告自行承担;
反之,若被执行人为被告,则相应的费用应由被告承担。
然而,具体的费用承担方式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倘若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能够就执行费用问题达成和解协议,那么这部分费用通常会由双方共同协商并分担。
如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该事项将交由法院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八)项规定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本办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的申请费,由人民法院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决定申请费的负担。
律图宣武区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在此种情形下,若劳动者违反了相应法律法规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换言之,只有员工因个人不当行为导致雇主方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才能被追究责任。
然而,如果在就业协议中用人单位有违规行为予以解除了劳动关系,且劳动者未能提出请求需要继续执行此份劳动合同或此份劳动合同已经无法再继续履行时,则雇主方有义务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金额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反之,若是劳动者由于自身失误而导致解除劳动合同,并给雇主方带来了实际损失,那么他/她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律图克拉玛依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文规定,在涉及到因房屋继承问题所引发的权属争议情况下,各方当事人均有权依法向相关司法机构提出确权之诉。
相较于其他类型的财产分割案件,房屋遗产合并拍卖事宜因其独特性而存在差异,即房屋作为不动产的特殊属性使得其无法像流动性强的动产那样随心所欲地进行移动,此外,由于继承人众多或者房屋遗产构造复杂等原因,实施分割处理并不见得容易,甚至可能会对房屋的使用价值和实用效果造成不良影响,导致生产活动无法顺利开展,或者给日常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律图聊城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周期之前已完成农转非手续的人员,将不再被视为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正式成员,因此也无权继续享用其承包土地的相关权益。
然而,若具备农业生产经营方面的能力与经验,仍可通过正规渠道在农村地区进行土地流转并开展相应的经营活动。
以上即为针对“农转非”之后是否仍然能够拥有承包土地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按此规定,一般一个家庭单个人口转成非农业人口,村里不能收回土地,有些省的...
律图渭南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为了成功实现林权证的继承与变更,我们需前往当地的林业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办理。
在向林业部门提交变更请求之时,我们需要递交详尽的变更申请书,以及包括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在内的其他相关资料。
通常情况下,若准备充分且材料齐全,我们有望在当日便能顺利取得全新的林权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
(二)依法继承的材料;
(三)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四)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
(五)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