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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买卖交易还是承包关系,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为了促使交易顺利完成,都需要签订相应的合同来作为保障。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也是不例外的。那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司法解释怎么理解?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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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相关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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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在经过招投标等一系列流程后,确认了中标单位、施工单位,这时候就需要签订工程承包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规范更多工程的细节,那么工程承…
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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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很多大型的工程开发商都是承包给别的公司的,但是把项目承包给别的公司就意味着要签订承包合同,那么大家知道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吗?…
202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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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过招标、投标、中标这些流程后,确认了中标单位、施工单位,这时候就需要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规范合同细节,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202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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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相关咨询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农民讨论最多的是老宅基地能不能确权,在此,国家出台过《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其中第六条明确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但要在发集体土地使用证时,注明: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到期后,如果想继续承包该土地,可以向发包方申请继续承包,并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考虑到我国法律的表现形式,以及《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故法律意义上的违章建筑可作两种理解:
1、狭义上的违章建筑,即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所建造的建筑物。
2、广义上的违章建筑,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所建造的建筑物。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一、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
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继承他人遗产的的权利。因此,放弃继承权公证必须由继承人亲自为之,不允许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居住地办理。
二、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当事人的身份属实,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3)公证处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并将其记录在谈话笔录中,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4)当事人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移给他人。
四、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管辖。
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著作人身权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对作品依法享有的精神权利,它与民法中的人身权利有所区别,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作者的身份权。
作者享有的著作人身权只有在创作出作品后才产生,由作者终身享有,一般是不可转让和剥夺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转让,人身权一般不可转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著作人身权主要包括:
1)发表权。
2)署名权。
3)修改权。
4)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构成著作权的内容。它指的是著作权人对作品依法享有权利和其他人所承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