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百科 >债权债务百科>夫妻债务百科 > 离婚债务
离婚债务

离婚债务

对于夫妻在离婚时的债务,首先要区分是属于夫妻一方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一方债务,则应当由夫妻一方承担。对夫妻共同债务则是由双方来承担。那么,离婚时产生的债务纠纷怎么处理?离婚债务应该如何分割?

2023.09.16 24471人阅读
1

离婚债务分割原则

1、坚持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

2、协商一致的原则。

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4、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

5、采用举证倒置规则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查看全文 >>
2

离婚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

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通常有两个:第一个是看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议。开庭时法官对于一方提供的借据,通常都会问另一方:这事儿你知道吗?法官的意图就是确认对方当时是否也有举债的意思表示。第二个标准是看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比如一方擅自借钱做生意,然后用挣的钱用于双方购房或者旅游了,那这就属于共同债务。

查看全文 >>
3

离婚债务纠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查看全文 >>
4

离婚债务清偿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关于离婚时清偿债务的一般规定。债务的性质不同,当事人清偿责任也不相同。

第一,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其中包括维持夫妻共同生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所负的债务,双方均有清偿的责任,这种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

第二,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应通过双方协议确定清偿责任;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应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判决由一方清偿或由双方分担清偿责任。


查看全文 >>
5

关于离婚债务认定是怎样的

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

1、为抚养教育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正常支出,如家庭日常开支、购置生活用品、购置房屋、修缮房屋等所负债务;

3、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治病所负的债务;

4、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

5、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从事经营或者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实际上是由夫妻共同经营,或者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的;

6、夫妻双方共同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家庭承包经营所的债务;

7、因双方共同生活所负的其他债务。

查看全文 >>
6

离婚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即使夫妻约定有一方承担的,对外依然承担连带责任。为了在财产分割时占有优势地位,离婚纠纷当事人可以会转移财产或者伪造债务。那通常离婚时有债务该如何处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司法实践中,双方共同偿还债务包含两种情形。

查看全文 >>

离婚债务相关百科

  • 夫妻个人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如何认定夫妻个人债务,准确划分夫妻个人债务…

    2023.09.17 71216人阅读
  • 离婚债务

    离婚债务

    对于夫妻在离婚时的债务,首先要区分是属于夫妻一方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一方债务,则应当由夫妻一方承担。对夫妻共同债务则是由双方来承…

    2023.09.16 23698人阅读
  • 夫妻债务

    夫妻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为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和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那么什么是夫妻债务?夫妻债务的划分是怎样的?夫妻债务…

    2023.09.10 132603人阅读

离婚债务相关咨询

老赖去世他老婆再婚可以去找他老婆要债吗

律图萍乡

律图萍乡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倘若借贷行为系以借款人身为债务人且以其个人名义进行的,在此情况下,对于此类涉及到夫妇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除非借款人已亡故,否则生存的配偶必须对这笔债务承担起相应的连带责任。换言之,这个时候,配偶便有义务承担此项负债。另外,若借款人的配偶尚健在人世,可直接向其提起诉讼,原因在于这笔债务原本即是情侣或夫妇双方之间的共同债务。只需要明确证明属于这种类型,即可进行立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母有义务替子女偿还债务吗

律图甘肃

律图甘肃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在法律上,若子女已年满十八周岁,父母则无需承担代其偿还债务之义务。 然而,倘若子女尚属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之人,由于他们并无个人财产用以清偿债务,因此,作为其法定监护人的父母须承担起债务清偿的职责。若是成年子女不幸离世,遗留债务尚未偿还,那么在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后,他们有义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上限,用于清偿子女生前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儿子死后孙子有没有义务赡养老人

律图太原

律图太原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1.当儿子不幸去世时,孙子有法定的赡养老人的义务。 2.对于那些拥有稳定收入或其他可靠经济来源,且独立生活无虞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而言,他们的孙子女以及外孙子女可得以豁免履行赡养义务。 3.然而,如果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子女不幸离世,或者虽然子女仍在人间却已经失去了赡养和扶助的能力,那么他们的孙子便应依法承担起赡养祖父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公务员搞大肚子不负责怎么告

律图鞍山

律图鞍山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您可选择以下途径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首先,纪检监察部门,也就是本地人民政府所属的纪检监察机构,他们会调查核实该位法官的职务信息,整理好您所掌握的相关材料后,前往法官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届时,相关部门将会对您提供的信息进行严格的调查和证实; 其次,上级主管部门,即上级人民法院,您可以向他们投诉。在投诉过程中,请务必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确保这些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这些证据材料将有助于上级主管部门对事件进行深入的了解和处理; 再次,您还可以向执行局长投诉。执行局长作为执行案件承办人的直接领导者,向他投诉可能是最为迅速且有效的解决方案。在投诉过程中,请尽可能详细地描述承办法官的失职行为、工作效率低下或者违法违纪等情况,以便于局长能够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管理下属; 最后,各级纪委的官方网站也是一个投诉的渠道。各级纪委均设立了专门的举报网站,您可以通过实名制的方式,将详细的证据材料发送至各级纪委的投诉举报窗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 对有下列违反本法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调整、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编制限额、职数或者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聘任和晋升的; (二)不按照规定条件进行公务员奖惩、回避和办理退休的; (三)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聘任、晋升以及考核、奖惩的; (四)违反国家规定,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的; (五)在录用、公开遴选等工作中发生泄露试题、违反考场纪律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开、公正行为的; (六)不按照规定受理和处理公务员申诉、控告的;(七)违反本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老公欠债老婆需要偿还吗

律图萍乡

律图萍乡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此笔债务系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得到其中一方在后续环节中明确承认的共有意思表达所致,抑或是在夫妻关系持续存在的期间内,有一方以个人名义且仅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求之目的而承担的债务,皆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这类情形下需由夫妻双方携手承担相应责任。 然而,对于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内,夫或妻任何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畴所负担的债务,则不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此种情况下,无需妻子承担偿还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4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