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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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是与土地和土地使用权相联系的新范畴,是土地的财政问题,实际上就是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若干年限的地租之总和。土地出让金是什么,土地出让金计算标准等问题,下面由律图为您简单介绍。

2023.09.14 1145019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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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土地转让金怎么算

一般情况下土地转让金怎么算

土地出让金又可分为地面价与楼面价两种计算方法,地面价为每平方米土地的单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土地总面积;楼面价为摊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地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规划允许建造的总建筑面积。投资者往往以楼面价来计算投资效益。因为地面价不能反映出土地成本的高低,只有把地价分摊到每平方建筑面积上去核算,才有可比性,也易于估算投资成本,进行估算投资效益。一般认为建高层可摊属地价,实际上并非如此。因为土地出让金是按建筑面积计收的。

其出让金数额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标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二、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三、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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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计算标准

(一)个人住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

1.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出让金。

2.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以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土地出让金。

标定地价按宗地所在级别的基准地价确定,不再进行容积率、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修正。

案例:市民郑先生有一处个人建房,地址位于鲤城区海滨街道中山中路X号,用地面积100平方米,已取得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现需补办出让。该宗地位于泉州市中心市区住宅用地级别图一级区,基准地价5670元/平方米。

其土地出让金计算方法:如在1990年5月19日之前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则其土地出让金=5670元/平方米×100平方米 ×30%=170100元。如在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之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则其土地出让金=5670元/平方米×100平方米 ×60%=340200元。

(二)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让的,以及市区红梅新村、金山新村、小山新村、刺桐新村及西郊新村等五个国有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土地出让金。

标定地价按宗地所在级别的基准地价确定,除年期修正外,不再进行期日、容积率、影响因素等修正。

购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以市场价购买的部分在进入市场时,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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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返还

土地出让金的返还由两部分组成:

一、土地的脱钩费用、拆迁补偿费、管理费及土地流转的费用;

二、土地的增值溢价部分。

成本部分的返还流程:土地整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经由评估机构核实、国土部门认可后提出申请,由财政部门返还。

土地的增值溢价部分的返还根据框架性协议,本级财政留成部分向政府提出申请,由财政部门返还。

土地出让金返还的税收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收入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有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以外,一般都属于应税范围,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当地政府土地出让金返还属于税费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把企业实际收到的财政补贴和税费返还排除在“财政拨款”之外,计入当期损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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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承担二手房的土地出让金

一、谁来承担二手房的土地出让金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如果合同无特别约定,土地出让金应由买方缴纳。

二、二手房税费怎么算

(一)买方

1、契税二手房交易税费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 (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

2、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4、产权转移登记费: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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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返还流程,要交税吗

土地出让金的返还流程是什么样的?土地出让金返还哪些费用?土地出让金返还的税收问题是怎么计算的?政策是什么样的?请阅读下面的额文字了解有关土地出让金返还的内容。

土地出让金返还流程,要交税吗?.jpg

土地出让金的返还流程是什么样的?土地出让金返还哪些费用?土地出让金返还的税收问题是怎么计算的?政策是什么样的?请阅读下面的额文字了解有关土地出让金返还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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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相关咨询

咨询下对于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如何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请问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到期后怎么办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到期后,如果想继续承包该土地,可以向发包方申请继续承包,并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你好请问一下关于集体土地被征用补偿是怎样分配的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5)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

问一下商标变更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注册商标的转让与变更注册人名义不同。变更注册人名义时,注册商标的主体并不发生改变,仅仅是注册人的名称发生了变化。而转让注册商标则是其主体发生了改变,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册人。 前者例如某商标注册人(企业)的名称发生了变化,只需办理变更登记 后者如该商标注册人(企业)将合伙企业转为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其企业名称、地址均未变化,但实质上已转变为一个新的企业法人,因此应办理转让注册手续。

转让合同有纠纷怎么起诉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向有管辖法院递交起诉书。 解析: 转让合同纠纷也就是在合同签订后因合同履行的问题所发生的纠纷,合同纠纷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1.提起诉讼时要确定好管辖法院。 2.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副本。 3.起诉时,还要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诉讼费。 4.案件审结后,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双方都有责任,按责任大小照比例分担。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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