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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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明

土地证明

现实生活中,证明自己对某一个土地拥有使用权有很多种办法,其中有一种最为常见的就是开具土地证明,当然我们要知道,开具土地证明是有一定格式的,那么大家知道土地证明究竟该怎么写才行呢?下面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2023.09.21 170718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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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明材料

在我们对土地进行使用权转让、出租或者抵押的时候,我们就会需要土地证明材料。在我国为了保证土地行为活动的合法性,一般都会用书面的形式来证明土地相关权属问题,避免在一些土地活动中存在相关法律问题,那么土地证明材料有哪些呢?小编接下来就为大家进行解答。

一、土地证明有哪些材料?

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再流转时)等。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指村民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立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关系后,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该合同的基础法律关系进行审查,认为合同关系合法有效,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颁发的用益物权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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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明模板

土地证明主要针对的是土地使用权。通过土地证明来证明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开具土地证明主要依据土地证和事实情况。合理正确的土地证明才能证明土地的基本情况。那么,土地证明该怎么开?土地证明模板是什么样的?接下来,律图小编将介绍土地证明的有关内容。

一、土地证明模板

土地证明

国土资源局:

兹有 ____________办理用地位置座落在 _____________ 村(居委会),持有土地批准证书号码为 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申请使用土地的范围包括了本人位于其用地 ___ 侧的 ___________建筑物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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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明范本

当我们需要使用土地时,我们需要向政府部门提交土地证明,证明这块土地是属于自己的,然后政府部门通过审核盖章后,会下发给你一个土地证明文件,我们才可以使用这块土地。那么土地证明范本是怎样的呢?下面跟随律图小编一起熟悉下以下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土地证明范本是怎样的?

基本上证明都是通过政府部分进行审核盖章,然后才会给你一个证明文件。这个文件不是个人有权利写的。另有一种情况就是自家土地是父辈留下来的,那么就要有继承土地证明,这个要我们自己写证明到村或者镇里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批复的,下面将这个文件的写法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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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明相关咨询

咨询下对于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如何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请问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到期后怎么办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到期后,如果想继续承包该土地,可以向发包方申请继续承包,并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你好请问一下关于集体土地被征用补偿是怎样分配的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5)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

你好关于股东怎样证明出资到位了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股东取得出资的出资证明书即可证明。股东实际是要按章程规定的各自的认缴额出资的,但不一定在工商登记前。实际出资款缴入公司账户,进行账务处理,会计资料就有记录了。《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纠纷该怎么处理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按照法定程序处理。 解析: 1、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2、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先行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3、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先行支付土地转让款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和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4、合同均未履行,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受让方请求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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