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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2023.09.09 212856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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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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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以下简称原告人):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以下简称被告人):

1、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族,籍贯××,××文化,工作单位,住××,身份证号:××,××年×月×日被依法××(被采取的强制措施情况);

2、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族,籍贯××,××文化,工作单位,住××,身份证号:××,××年×月×日被依法××(被采取的强制措施情况)。

诉讼请求:

1、依法追究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2、判令被告人××、××赔偿原告人因其犯罪行为所遭受的损失人民币××. ××元;

3、判令被告人××、××对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被告人××、××进行××犯罪行为。对被告人的罪行,原告人已向公安机关进行了揭发和控告。现被告人××一案,已经××公安局侦查终结,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人民检察院×检刑诉字[20××]第××号起诉书中有详细的叙述,这里不再重复。

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原告人造成了物质损失,现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一并审理,其事实和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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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

1.普通民事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的,只能要求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物质损失,而不能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被害人死亡的,家属只能要求赔偿丧葬费,而不能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

2.因交通肇事罪致人身损伤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即根据过错责任原则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是: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3.通过调解,被告人自愿多赔偿的,法院予以认可。

4.被告人主动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不影响法院对其定罪,但可以认定被告人有悔罪表现,并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5.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物质损失的,只能由被告人赔偿,不能要求其家属赔偿。

被告人家属、亲友自愿要求替被告人赔偿的,法院可以认可,并认定被告人有悔罪表现。

6。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判决的赔偿金不归检察院,而归受损失的单位。该单位已经终止的,赔偿金归继受人。没有继受人的,赔偿金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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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相关咨询

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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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图怀化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界定规范如下所述: 首先,成年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并完成各项民事法律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十六周岁及以上的未成年人,若其以自身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则可被视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八周岁及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时,需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或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与追认方可生效。 再次,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则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执行。 最后,对于那些无法辨识自身行为的成年人,同样被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民事法律行为也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执行,这其中也包括了八周岁及以上但无法辨识自身行为的未成年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将随着其生命的终结而终止,即当自然人去世之时,其民事行为能力亦随之消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 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刑事诉讼构造三种类型分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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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诉讼可以依据其性质划分为多种类型,其中主要包括: (1)刑事诉讼,指通过开展侦查、起诉及审判活动等环节,遵循刑事法律规范,解决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相应刑罚处罚等关键性难题; (2)民事诉讼,则是指国家、集体以及个体的各类民事权益,由于遭受侵犯或者引发争议而导致纠纷产生,进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3)行政诉讼,则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持有异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行政法规,依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决的司法行为。 关于提起反诉所需满足的条件,具体如下: 1、反诉的被告方必须为本诉的原告,换言之,反诉与本诉的当事人须保持一致,这是因为反诉乃是本诉的被告人针对本诉的原告人发起的,反诉的原告人必须是本诉的被告人,反诉的被告方也必然是本诉的原告人,若非如此,便无法形成反诉的法律关系; 2、反诉仅能向原诉法院提出; 3、反诉与原诉应当属于同一种类的诉讼程序; 4、反诉与原诉应当源于同一事实或同一法律关系; 5、反诉的提出时间必须在原诉受理之后且举证期限届满之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条 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抢劫未成年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如何写

律图德阳

律图德阳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在起草和撰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必须要结合具体实际情况进行设计。 当向我国法院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起诉状的书写内容应遵循以下规范: 首先,需详细列明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其姓名、性别、年龄、所属族群、职业性质及从业单位、居住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资料; 其次,同样需要对刑事附带民事被告方的信息加以详细揭示,如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所属族群、职业性质及从业单位、居住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相关数据; 最后,在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的诉讼请求部分,犯罪行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通过事实予以陈述并提供相应证据支持,以确保法院能够深入理解案情并作出公正裁决。 关于事实部分的叙述不必过于详尽,因为在刑事起诉书中已经有了较为全面的阐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已有规定的以外,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

非法吸收公款案件中的民事诉讼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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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图聊城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章制度,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刑事案件并不属于法定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范畴之内。 若被害人试图提起此类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对于这类案件,应由法院在判决过程中明确要求被告人进行退赔。 倘若被告人存在主动追缴及退赔财产以弥补被害人损失的行为,则可视为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量。 例如,假设甲实施了非法吸收乙、丙、丁等人存款的行为,那么法院在作出判决时便应当责令其进行退赔。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不隔音的宾馆叫了一晚上是否构成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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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酒店住宿期间,倘若您发现自己的邻近房间极为嘈杂,已经达到了严重影响他人正常作息的地步,那么您完全有权利向当地警方报案。 所谓的扰民行为,即是指产生的环境噪音远远超出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从而对其他居民的日常生活、工作乃至学习造成了严重干扰的现象。 然而,若噪音尚未达到扰民的程度,您可以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或者请求酒店方面的工作人员协助处理此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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