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刑事司法体系,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其近亲属,均可作为取保候审的申请人。
若犯罪嫌疑人已遭公安机关批准逮捕,此时,他们聘请的辩护律师便有权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等执法机构针对犯罪嫌疑人群体采取的一种属于暂时性而非永久性的羁押替代措施。
对于那些符合某些特定条件的应捕人员,例如患有严重疾病或正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女性以及罪行较轻之人,实施取保候审的程序可以相应展开。《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