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信用卡消费时若出现透支未按时还款的情况,将被视为违约行为。
银行有权要求信用卡使用者支付相应的欠款本金,以及因逾期产生的利息、滞纳金、超限费等额外费用;
若银行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且获得胜诉判决,信用卡使用者则需要承担所有诉讼费用。
另外,若信用卡使用者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恶意透支行为,且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逾期1万元以上,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那么就有可能触犯刑法中的信用卡诈骗罪,进而面临刑事处罚。
最后,逾期不还款将会导致信用卡使用者的个人信用记录受到严重损害,这将对其未来的贷款申请及其他金融活动产生负面影响。《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