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出借人若将资金转账给朋友,且在每次借款的时间跨度上没有超过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一年内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限的四倍,则该行为并不构成违法违规。
但是,若是每年借款利率超过了该期限内LPR上限的四倍,那么便被视为高利贷行为,这种情况下,相关交易就无法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举例来说,贷款人有权拒绝支付超过LPR四倍部分的利息,而相应地,贷款机构倘若试图通过起诉来主张权益,法院也将不予受理。
值得注意的是,只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并未超过合同成立之日起一年内LPR上限的四倍,出借人便有权利要求借款人依照约定利率来支付利息,此时,人民法院将会给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