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误解”的理解,它主要表述为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由于一方当事人对合同内容产生误解,导致误解因自身过失而产生,而非因其受他人欺诈或者不当干预造成。
因此,区分“重大误解”与其他法律概念的关键在于其构成要素。
具体来说,“重大误解”应该具备以下几个必要条件才能成立:
第一,这种误解必须源自于受害方当事人的疏忽和失误,而非由于他人的恶意欺骗或不当影响;
第二,当事人对行为的主要条款必须存在重大错误认识;
第三,这一误识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一旦行为正式生效,必将对误解方造成实质性的权益损失。《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