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该问题,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妥善处理:
首先,可以尝试与经营方展开友好协商并达成和解协议;
其次,可以寻求消费者协会或其他合法且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进行协调及调解工作;
再者,也可以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反映,寻求公正解决之道;
另外,如果已经与经营方签订有明确的仲裁协议,还可以依照协议内容申请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以维护自身权益;
最后,若以上途径均未能解决问题,还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至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