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之事,我国并无明文规定要求子债必须父偿;
其次,子债父偿这类行为在法律上也得到了禁止。
自年满18周岁之日起,我国将承认公民作为成年人的身份,具备独立进行民事法律活动的资格,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他们有权利通过自己的动作来确认、改变甚至解除这些民事法律关系,并且前提是这种行为是合法的。
若子女尚未成年或未达法定年龄,监护人若未履行应有职责,责任便应由监护人承担。《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