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范方面,我国已经为税收领域制定了详尽的法律框架,使得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的各类交易活动均须缴纳相应的税费,曾经存在的偷税漏税现象有望得到显著改善。
此外,针对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要求亦将更为严谨且规范化,代购行业需按规定办理主体登记手续。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我们明确否定了“虚假评论”这一行为,并禁止商家采取“刷好评”的手段来误导消费者。
同时,我们还出台了关于“二选一”(即经营者垄断)的相关遏制条款,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为了防止商家滥用搭售行为,我们规定商家不得将搭售商品或服务设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此外,我们还对电商“砍单”问题进行了有效遏制,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
在支付环节,我们提出了一些具有创新意义的规定,例如确立了对账服务及保存三年交易记录的制度。
同时,我们也致力于解决押金退还困难的问题,消费者若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及时予以退还。
在物流配送方面,我们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按照其承诺或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间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服务,以确保消费者能够顺利收到购买的商品或服务。
最后,我们还将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为老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个性化服务,其中包括在价格方面给予更大幅度的优惠。《电商法》
第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