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明确规定,对于故意实施销售假药罪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刑事追究和责任判定。
具体来说,情节较轻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同时被课以罚金;
然而,如果所售假药给人体健康产生了重大威胁甚至带来其他严重后果,那么犯罪人员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款。
更为严重的是,如果导致他人死亡或者产生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相关责任人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会面临额外的罚金或财产没收惩罚。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权威解释,在涉及到制造、销售假药行为时,只要出现任何可能导致轻伤或重伤的情况之一,即可视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中“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法律定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