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相关法律规定,于禁止或限制捕捞区域和时间内,或是采用禁止或限制使用的捕捞手段和方法进行捕捞活动,且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的刑事处罚。
法院在对该类案件进行量刑时,将会充分权衡犯罪行为人的动机、主观恶性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大小、是否属于累犯、是否有自首、立功等减轻量刑情节,以及嫌疑人的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最终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相关法律规定,于禁止或限制捕捞区域和时间内,或是采用禁止或限制使用的捕捞手段和方法进行捕捞活动,且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的刑事处罚。
《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