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危害环境罪仍然存在追诉时效之约束。
对于此类案件,应依照其法定最高刑来确定适用于其案件的追诉时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若危害环境罪的法定最高刑期在五年以下的,在实际追诉中则会设定为不超过五年的期限;
而若法定最高刑期在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的,那么其追诉期限则设定为不超过十年。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