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如此,若持卡人长期拖欠信用卡款项未予偿还,可能会导致其面临来自银行的起诉。
具体来说,这将会带来多方面的法律后果:
首先,持卡人需要为未能按时清偿债务而承担高额的逾期利息;
其次,银行有权向民事法庭提起诉讼,由此引发的诉讼费用以及聘请律师所需的开支都需要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再者,未能及时履约将会使个人的征信记录受到负面影响,从而在未来办理银行卡或申请贷款时遭遇困难;
最后,如果所欠款项达到法定标准(即1万元人民币),那么就有可能触犯信用卡诈骗罪,进而面临刑事指控和相应的刑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数额较大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缴纳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罪行为,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