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电动自行车搭载两人系违法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依照相关条文,当电动自行车被判定为超标机动车时,应依据机动车管理办法,将其视为摩托车范畴进行规制。
依照规定,摩托车驾驶座严禁搭载未满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轻便摩托车则禁止搭载任何乘客。
因此,电动自行车并不能承载成年人,仅限于搭载一名尚未年满12岁的孩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
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
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二)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
(三)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
2.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辕,后端不得超出车身1米。
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