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缓刑数载,乃是指犯罪者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经历观察期,在此期间暂时停止刑罚的执行。
若在此期间,犯罪者能够满足特定条件,原判决的刑罚将得到宽大处理,无需执行。
2、对于那些所被判处的监禁期在三年以内或者拘役的罪犯,依据其所犯下的罪行以及他们对于自己行为的忏悔程度,如果认为此人使用缓刑将会真正实现不再危害社会的目的,那么可以考虑对其进行缓刑宣告。
《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