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妥当处理友人借款未还且有借条的情况
针对借款后对方欠债未清偿的情况,可行的处理方式包括了协商解决、民间调解、申请支付令以及提起诉讼等多种途径。
在面对债务人拖欠还款的问题时,应优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来促使其尽快履行债务责任。
如协商无果,可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法院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据材料,争取得到司法审判机关的公正裁决和债务追回。
一旦判决结果生效,如债务人仍然拒绝履行其债务义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