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制造以及出售含有有毒或者有害元素的食品这类犯罪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具体来说,根据案情的轻重程度,给予不同的量刑幅度和惩罚措施。
首先,如果涉案人被认定为制造及出售有毒害食品罪的第一级别罪犯,按照现行刑法通常会被判处五年内的有期徒刑,并且还需接受罚金的罚款。
其次是在犯罪影响较为恶劣且对他人身体造成严重损害这两种情况同时成立的情况下,涉案人将面临五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最后,如果犯罪行为导致了人员伤亡或者情节极其严重,那么涉案人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乃至死刑,同时还必须承担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的惩罚。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