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规定,对于涉及污染环境行为的量刑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对于一般的污染环境案件,应当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处以罚金;
其次,如果犯罪情节较为严重,则应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处以罚金。
在这起犯罪中,犯罪主体是一般性的,也就是说,只要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都可以成为该罪名的实施者。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