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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诉讼中所称的法人如何界定

民法典规定诉讼中所称的法人如何界定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5-12 18:35:28 已帮助23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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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诉讼中所称的法人如何界定
民事诉讼中常提及到“法人”这一概念,其定义为:
一类具备了相应的民事权力能力以及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主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独立自主地享有相应的民事权益并承担起相应的民事责任
从本质上来看,法人与其他各类社会组织并无二致,都是为了帮助自然人更好地实现其特定的目标而存在的,旨在为自然人提供更为高效、有力的法律工具以助其充分发挥自我价值。
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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