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明确规定了【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相关条款。
对于从事假药制造、销售及提供服务的行为,根据其违法程度,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其中,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或存在其它严重情节者,需接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而对于致人死亡或出现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将会面临十年以上乃至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此外,如果药品使用单位的工作人员明知所提供的药物为假药,仍向他人提供使用,也将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